2022-04-21 08:56:09.0 出处:
近日,铜川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8起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旨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防疫用品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强生活特效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铜川卓润商贸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哄抬物价案
案情简介:经查,铜川卓润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洁曼姿洗洁精1.3kg、甘源肉松味兰花豆285g,商品标价签上标示的原价与实际原价不符;青萝卜、新土豆、白萝卜,进销差率高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最高进销差率。
案情进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15.86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2447.58元。2.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罚款3000元。
相关企业:铜川卓润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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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铜川海轩商贸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哄抬物价案
案情简介:经查,铜川海轩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昊王宁粳米5kg、福临门全粳稻5kg、海天黄豆酱油1.9L,商品标价签上标示的原价与实际原价不符;青萝卜、红洋葱、新土豆、螺丝椒、蒜苔,进销差率高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最高进销差率。
案情进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64.12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1992.36元。2.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罚款3000元。
相关企业:铜川海轩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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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铜川新区益佰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案情简介:经查,铜川新区益佰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销的激浪青柠精华洗洁精1.0kg,标价签没有标示降价期间。盼盼手撕棒面包、达利园巧克力派,商品标价签上标示的原价与实际原价不符。
案情进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
相关企业:铜川新区益佰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案例四:铜川市耀州区欢乐颂生活超市哄抬物价案
案情简介:经查,铜川市耀州区欢乐颂生活超市销售的大葱、莲菜、大土豆、西红柿、精品西葫芦、白水萝卜等蔬菜商品的进销差价率高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最高进销差率。
案情进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36.14元;2.并处违法所得436.14元五倍的罚款2180.7元。罚没款合计2616.84元。
相关企业:铜川市耀州区欢乐颂生活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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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铜川市耀州区鲜家粮油蔬菜店哄抬物价案
案情简介:经调查,铜川市耀州区鲜家粮油蔬菜店销售的黄瓜进价为每斤6.5元,销售13.9斤,进销差价率高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最高进销差率。
案情进展: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0元;2、处9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80元。
相关企业:铜川市耀州区鲜家粮油蔬菜店
企业信用档案 (信用网址:https://159046693.11315.com)
案例六:铜川市新区菜优美超市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案情简介:经现场调查,铜川新区菜优美超市店内商品未标示价格。
案情进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相关企业:铜川市新区菜优美超市
企业信用档案 (信用网址:https://75807031.11315.com)
案例七:铜川绿优惠蔬菜配送有限公司哄抬物价案
案情简介:经查,铜川绿优惠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江豆进价每斤3.5元,销售价格为每斤7.5元,进销差价率高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最高进销差率。
案情进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55元;2、处765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020元。
相关企业:铜川绿优惠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档案 (信用网址:https://731371593.11315.com)
案例八:铜川市王益区润民康宏生鲜店涉嫌哄抬价格、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案情简介:经查,铜川市王益区润民康宏生鲜店销售的青皮萝卜、鸡蛋、王守义炖肉料商品的进销差价率高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最高进销差价率,且部分商品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案情进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相关企业:铜川市王益区润民康宏生鲜店
企业信用档案 (信用网址:https://208455875.11315.com)
综述,自疫情突发以来,铜川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执法助推监管、以执法保障民生的理念,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利益。
素材源自:铜川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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